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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瑞安查处河沿村村干部集体违纪窝案

2016-12-20 17:01:06   来源:浙江日报

      日前,瑞安市陶山镇党委下发决定,给予该镇河沿村党支部原书记包福明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河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包必添党内警告处分。这意味着,陶山镇河沿村村干部集体违纪窝案的所有涉案人员已全被查处。

  2015年,通过跟踪、查办农村基层巡察中发现的违纪线索,瑞安市纪委对陶山镇河沿村村干部有关问题展开调查,查明时任河沿村党支部书记包连者、村委会主任包连虎、村报账员包连有等多名村两委成员存在虚报上山监工误工补贴总计12万多元的违纪事实,并挖出更多的贪腐细节。

  2011年6月,陶山镇启动河沿村推进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涉及垦山造地共57亩。按政策安排,每亩土地可获6000元的造地补助。时任河沿村党支部书记包连者召集村干部包连虎和包连光等人,商量如何在补助中捞上一笔。

  当时,包连者立下4条规矩:一是上山监工人员原则上为村干部;二是若村干部嫌补贴太少,可让他人代劳;三是上山监工补助标准为每天150元;四是指定村委委员包必银负责记工。因此,河沿村垦山造地项目虽上马未足3月,但村干部每人每月均可领取3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补贴。

  贪欲越来越大。不管有无监工,记工员均按月出工24天至26天向村干部发补贴。从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河沿村共支付补贴206000元,实际监工不足3个月。

  根据线索,2015年8月,瑞安市纪委开始对陶山镇河沿村村干部有关问题展开调查,很快查明包连者、包连虎、包连有等多名村干部的违纪事实。

  随后,村报账员包连有挪用公款行为也被查实。2012年11月,包连有将镇里下拨的15万元赔青款,存入个人账户,并于同年11月,将其中1万余元用于偿还其炒股贷款。同年11月,包连有归还了该笔挪用资金。此外,包连有还交待了自己与包连光等4名村干部每人收受由包工头赠予的电动摩托车各1辆。

  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包必添也交待了自己与包福明、包连光、包连者、包志楠等人,收受河沿村地基购买人包日宣3000元现金的违纪事实。

  核实违纪事实后,瑞安市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包连者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村支部委员包连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党支部原书记包福明严重警告处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包必添党内警告处分。包连者、村委会原主任包连虎和原村报账员包连有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包连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6个月;包连虎以职务侵占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4个月;包连有以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

  为防村级“硕鼠”再现,当地制定《瑞安市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办法(试行)》,全面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系统梳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以重要信访件形式发函,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处置,限期报结,同时还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基层干部权力运行,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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