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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组织未给”实乃欲壑难填

2017-01-25 09:11: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发布消息,该区丁兰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环卫站原站长何福祥涉嫌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此前,江干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何福祥开除党籍处分。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何福祥一开始仍然觉得“付出与收入就得成正比,这些钱是自己这么多年付出应得的,组织未给,自己取之”。

“感谢组织的培养、感谢领导的关怀、感谢同志们的支持”,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感恩发乎内心。但也有一些人,虽然感谢常常挂在嘴边,却“总觉得别人对不起他”。组织给他的官,嫌小;给他的荣誉,嫌低;给他的钱,嫌少。心态一失衡,有的就跟组织讨价还价,这里不去、那里不干,还有个别人升官无望就大捞一把。何福祥就是这样一个负面典型。

有此抱怨的人,往往认为没有他的“领导有方”,成绩不可能这么大。这些人忘了最重要的一点,是组织让他到了这个岗位上,没有组织的信任和支持,他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因此,干好工作是分内的事,取得成绩回报组织本该如此。当然,还有一些人,政治素质不高,能力水平一般,本职工作都没干好,却觉得组织亏待了自己,自忖“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至于那些自恃劳苦功高,便可以蔑视党纪任意行事,大不了“功过相抵”的人,贪腐分子的前车之鉴,仍历历在目。

这些人抱怨组织未给的是什么?超出其综合素质的职位、超过其他同志的薪水和与其贡献不匹配的荣誉。这些东西,组织当然不会随随便便给。这是事关用人导向的大问题,关乎组织公正公平的权威和形象。事实也表明,走歪门邪道爬到某一岗位的干部,最后往往因“德不配位”,跌了下来,摔得头破血流。

摆不正个人与组织关系、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的人,即便侥幸得到不该得到的利益,他也不会心满意足,只会变本加厉。贪得无厌的人最擅长的是得陇望蜀,再多也难填其个人主义至上的欲壑。何福祥自2007年第一次虚构10名清洁工虚列工资起,就无法停下,直到2013年共贪污环卫工人工资300余万元。

报道中称,经过反复谈话教育,何福祥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忏悔书中写道:“对不起家人,愧对组织的信任与培养。”很显然,如果当初没有“组织对不起他”的念头,何福祥就不会走上对不起组织的歧路。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周恩义有一句话,反映其个人的操守,也是无数共产党人的精神写照,更应该成为那些持有“组织未给”想法者的一面镜子:共产党员“只有做好工作的责任,没有伸手要待遇、要名利的资格”。(鲁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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