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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第二轮巡察公告(2号)
2017-10-31 10:56:14 来源:区委巡察办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区委2017年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参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做法,区委巡察组将于2017年10月24日开始分别对开发区(高铁新区)管委会、区住建局、区人防办(民防局)开展巡察,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10月24日至11月13日,区委巡察组将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信访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欢迎各地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转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