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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 聚力共建清廉浙江——社会共建清廉浙江大促进推进会发言摘录

2018-09-30 16:58:25   来源:浙江日报

    编者按:聚全省之力抓好清廉浙江建设,是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9月28日,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社会共建清廉浙江大促进推进会在宁海县召开。来自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农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等7家省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围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就着力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凝聚社会各方智慧和力量共建清廉浙江这一主题,先后交流发言。

  坚持“五个注重” 培育清廉文化

  清廉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互承接,与时代精神内在统一。加强清廉文化建设,既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的战略举措,也是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会同省纪委,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作为抓党风、树新风的重要载体,积极寻求清廉文化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的结合点,探索打造独具浙江特色的清廉文化品牌,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建设清廉文化,必须注重深挖内涵,以研究阐释立“清廉”。近年来,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单位,先后制作了《郑义门:孝义传家九百年》、临安钱氏家训、余姚王明阳家训等电视专题片,编辑出版了《浙江传统家规读本》,让清廉文化在传承中创新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系列课题研究、组织专题理论学习、深挖传统文化资源,进一步加大清廉文化研究阐释力度。

  建设清廉文化,必须注重培育弘扬,以主题宣传倡“清廉”。近年来,我们指导推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全方位、多视角地报道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强化正反典型教育,当好舆论监督“啄木鸟”,不断推动清廉浙江建设深入人心。

  建设清廉文化,必须注重结合融入,以活动载体扬“清廉”。近年来,我们把清廉文化融入文明创建活动、社会宣传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结合贯穿融入”这篇大文章,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清廉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导向。

  建设清廉文化,必须注重成风化人,以文艺作品颂“清廉”。近年来,省纪委、省委宣传部指导有关地方和单位,组织排演了《徐文清公》《陈三两》《铁面御史》等多部廉政戏剧,深受各界好评。下一步,我们将推出更多体现清廉主题的作品,把浙江的清廉故事讲出来、讲精彩,把浙江清廉文化的精神内涵写出来、传下去。

  建设清廉文化,必须注重建用并举,以特色阵地促“清廉”。这些年来,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等7家单位,命名了36家浙江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我们还扎实推进清廉文化进礼堂。下一步,我们还将提升清廉文化阵地,用活基层文化阵地,拓展校外教育阵地,使之成为广大群众培养清廉意识、弘扬清风正气的重要场所。(省委宣传部)

  加强党建引领 建设清廉机关

  清廉机关建设是清廉浙江建设的题中之义、内在要求,也是重中之重、关键所在。省委全会作出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和省纪委全会部署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八大行动”之后,我们迅速组织学习,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贯彻落实,根据部署要求起草制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引领促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为省委的派出机关,省直机关工委统一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在保障清廉机关建设方面责任重大、责无旁贷。为此,我们提高政治站位,担当起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狠抓机关作风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有力开展“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强服务强效能”等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大力整治“四风”及“酒局”“牌局”等突出问题,组织治理“为官不为”监督检查,抓好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及整改落实工作,配套构建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各类群体对当前各级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不断提高。必须看到,清廉机关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接下来,我们将针对问题,通过加强机关党建引领、促进清廉机关建设来逐步加以解决。

  同时,我们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发挥机关党建在清廉机关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定和省纪委推进清廉浙江的“八大行动”,突出党建引领,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聚焦“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以开展举旗铸魂、强基固本、示范引领、公开规范、关心关爱等五大行动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筑牢清廉机关建设的思想根基;强化基层基础,夯实清廉机关建设的组织支撑;发挥先锋作用,展现清廉机关建设的担当作为;严格执纪监督,强化清廉机关建设的纪律约束;坚持严管厚爱,营造清廉机关建设的文化氛围,努力推动机关整体清廉指数显著提升,带动社风民风清朗作用更加突出,山清水秀的机关政治生态全面形成。

  最后,我们将压实责任,狠抓基层,构建合力,营造氛围,强化责任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清廉机关建设,不断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各级党政机关落地生根、蔚然成风。(省直机关工委)

  营造清朗环境 助力乡村振兴

  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廉乡村建设,紧盯薄弱领域、薄弱环节,全面扎紧正风肃纪、农村巡查等防范廉洁风险篱笆,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清廉乡村正逐步形成。我们将根据省委、省纪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发挥好农办的牵头协调作用,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推动清廉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营造清朗空间。

  一是坚持制度固廉,完善清廉乡村体制机制。我们将推动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细化履职规范,固化履职内容,完善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推动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为村级干部行使权力划定“边界”,构建到边到底的小微权力清单责任落实体系,加快推进小微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推动深化村级事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方位、全过程推进村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并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村级延伸。

  二是坚持高压护廉,构筑清廉乡村纪律屏障。协同推进乡村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创新思维模式加强党风、政风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协同推进农村巡查工作,紧盯关键问题和关键领域,全覆盖开展农村巡查,配合做实巡查“后半篇文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狠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以“定向监督”方式,聚焦扶贫政策落地见效、扶贫项目过程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干部工作作风,对“事、钱、人”进行全方位监督。

  三是坚持文明育廉,厚植清廉乡村文化土壤。助力家规家训进村入户,在全社会营造重家庭、重家教、重家风的良好氛围。助力乡风文明移风易俗,营造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陋俗、反对铺张浪费的舆论氛围。助力清廉文化阵地建设,开设“清廉讲堂”,建设“清廉景观”,开辟“清廉阵地”,推动形成党风正、政风廉、乡风清、民风和的浓厚氛围。

  四是坚持组织抓廉,建强清廉乡村干部队伍。配合建设一支过硬的骨干队伍,配合组织部门加强乡村两级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把真正干事、为民、担当、廉洁的人推上更大舞台。配合建设一支身边的监督队伍,选优配强村监委成员,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配合建设一支严格的执纪队伍,不断提升乡镇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省农办)

  扛起主体责任 打造清廉学校

  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教育清廉关系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社会长久清正廉明。这些年,在省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清廉浙江”建设,把清廉要求全面贯彻到人才培养各环节,全面落实到发展公平而有质量教育全过程。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明才能勇担当,我们十分注重从教育工委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同心同向,明晰主体责任,明晰第一责任,明晰“一岗双责”,推动全系统各级党委压实压紧清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坚持立德树人,把牢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治教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强化德育地位,聚焦德育重点,创新德育方式,着力打牢社会主义教育和学校的红色根基。

  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行使。从问题出发,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推进简政放权,全省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办事项1890项,除涉密事项外做到全部网上办理;规范权力运行,陆续就规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等出台政策文件;强化权力监督,实现对高校、市县教育局、厅直属单位、省级教育学会的审计全覆盖、经常化,把权力切实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聚焦关键小事,提升群众获得感。着力推进“减负”,着力提高质量,把群众关键小事作为教育大事、实事来抓,把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清廉建设的重要检验标准。

  建设清廉教育,铸造清廉学校,是一项光荣艰巨的政治任务,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强化主责意识,推动全系统各级党委从严履行政治职责。强化主抓担当,结合机构改革建立教育工委专抓党的纪律建设工作机构,强化对清廉学校建设的组织协调。强化主角责任,增强学校角色定位,积极推动清廉建设要求在学校落地生根。强化主体自觉,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和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努力,把全省学校建设得更加清正廉明、清新和谐,使全省学生从小打好清廉底色,为清廉浙江建设作出教育人应有的贡献。(省委教育工委)

  强化责任落实 开创清廉医院建设新局面

  清廉医院建设是省委、省纪委赋予卫生计生部门的重要使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坚决贯彻省委、省纪委部署,敢于担当,勇于担当,狠抓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近年来,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医疗卫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也看到,清廉医院作为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此,我委将全力抓好清廉医院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紧紧围绕清廉浙江建设的战略目标,深化标本兼治,加快转变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治力度,严格正风肃纪,全力抓好清廉医院建设。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药品耗材监督管理,通过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强化“九不准”规定,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入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执业环境。

  今年工作已进入四季度,我委将坚定不移把“抓落实”作为工作主旋律,以问题为导向,与各部门协同推进。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责任制;强化源头治理,从完善体制机制的角度入手,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保障体系;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展示清廉医院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舆论氛围。(省卫生计生委)

  积极主动作为 树立起清廉浙江国企样本

  建设清廉浙江,是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清廉浙江建设《决定》,省纪委全会对助力助推清廉浙江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指明了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省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努力在清廉国企建设上打开新局面、取得新进展,为建设清廉浙江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清廉国企建设是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清廉国企建设的责任主体,省国资委党委和全省国企党组织坚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从事关清廉浙江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清廉国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省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对清廉浙江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扛起清廉国企建设的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在2017年底就出台省属企业层面的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意见,目前又制定覆盖全省国有企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突出讲政治、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清廉国企建设首要任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鲜明政治导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坚持促发展、强保障。坚持把清廉国企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上,推动清廉国企建设与改革发展同步对接、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

  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围绕打好标本兼治“组合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监督,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企业“一把手”监督。

  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是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共同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省国资委党委将同全省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一起,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行动、更有为的担当抓落实,着力打造清廉浙江建设的国企样本。(省国资委)

  明确目标要求 高质量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推进清廉民企建设,不仅是清廉浙江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省工商联围绕清廉民企建设,认真履行省委“两新”工委成员单位职责,协同推进非公经济领域党建工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切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完善平台载体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回顾总结我会开展的清廉民企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要求高质量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工作,主要包括:

  大力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把提升组织力作为核心内容,健全党建制度建设,抓好党建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踩红线、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

  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引导广大浙商争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优化教育培训形式,引导广大浙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忠诚,主动弘扬和践行新时代浙商精神,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中。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发挥好统战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长效机制。依托宁波创新试点,形成“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模式,即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的“1”个负面清单,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政商沟通、容错纠错、评价“3”个机制,培植亲清政商文化的“1”个平台载体,为各地提供示范样本。健全与公检法司的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治理企业内部腐败。(省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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