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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责】第五十二期:会计屡屡套取公款 "甩手"主任也被问责

2020-12-18 09:42:44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海盐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县纪委县监委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相继出台《海盐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体系改革方案》等多项财务管理制度,而这一系列举措源于一起贪污案。

  贪污工资款的,正是秦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管理会计陈朱良。从1996年参加工作时起,陈朱良一直在卫生系统担任财务管理会计。刚参加工作那会,陈朱良满怀“鲤鱼跳龙门”的喜悦,工作兢兢业业。

  2017年,姜晓萍调任秦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出于对陈朱良这位老财务的信任,姜晓萍签批工资报表时,对发放明细“不查看、不过问、不核对”,工资发放全由陈朱良一人包办。当时,承受着婚姻不幸煎熬的陈朱良,在“堤内损失堤外补”异想的驱使下,便将手伸向工资款。

  经查,2017年至2020年,陈朱良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增职工工资奖金、变造资金发放清单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20余万元。

  “我利用主任审核不严的漏洞,虚增部分职工工资,再变造工资清单,将虚增的工资全部转入我个人账户,主任自始至终都不知道,也没有人来监管。再说,职工工资我都是正常发放的,所以没人发现。”陈朱良交代。直到2019年12月,县财政支付(核算)卫生分中心发现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别工资数据存在异常时,他涉嫌贪污的问题线索才浮出水面。

  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陈朱良先后作案25次,侵吞公款20余万元,72人次的工资被莫名虚增,而作为负责审批的中心主任姜晓萍为何始终没有察觉?今年6月,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对姜晓萍涉嫌违纪问题进行审理谈话。

  “你知不知道陈朱良侵吞公款的事?”

  “我确实不知道。”

  “那你是怎么监督陈朱良的工资发放工作的?”

  “我对财务凭证一般都是看总额的,总额正确的,个别人的工资金额差不多,我就签字了。主要是我对他很信任,根本没有想到会出这种事情。我没有履行好财务审批、检查职责,未能保证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我确实失职失责了。”

  审理中,姜晓萍认识到了自己的过失,并对自己的行为深深忏悔:“自己纪法意识不强,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我作为单位负责人,履职不力,对下属失教失管失察,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今年5月,陈朱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2月,海盐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陈朱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0万;同年7月,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给予姜晓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盐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吴建峰:

  本案中,姜晓萍身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单位财务监管缺位、把关不严,真正出事才说“不知道”“没想到”,悔之已晚。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建立在监督之上的信任才会是更可靠的信任。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通过开展“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持续强化震慑效应,督促领导干部树牢责任意识,做到精准高效履职尽责。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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