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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一百六十期:拆违不作为 敛财却"有才"

2021-02-23 14:20:33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曾经,在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东岳村工程项目建设工地,经常能看到原党支部书记祝贤富的身影。他时而和施工人员探讨施工方案,时而了解项目进度。

  这个奔波在村里项目工地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如今却站在了法庭被告席上,随着一声法槌声响起,他被剥下了虚假的外衣,露出其真实身份——工程项目老板,昔日“坚守”的项目,其实是他直接或间接承包的。

祝贤富庭审现场.jpg

祝贤富庭审现场

  沆瀣一气,结成利益同盟

  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祝贤富从中嗅到了“商机”,将脑筋动在了承揽工程上。自己地盘上的本村工程“由他作主”,自然成了他承揽的重点。

  祝贤富知道,村干部违规插手和承揽本村工程是违纪行为,也容易被发现。但难抵“利”的诱惑,祝贤富以合伙或用钱收买的方式,和其他村干部结成利益联盟。“只要有钱大家一起赚,就没人会举报我。”祝贤富说。

  20189月,祝贤富看中了本村一片百余亩的茶叶山,他心里盘算着,这片茶叶山地势平缓,开发成本较小,如果列入垦造耕地项目,利润将高达100多万元。

  按照规定,土地开发项目立项前提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都必须签字同意,且需通过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决议同意。祝贤富思量后,决定先找村委会主任吴某某探探口风。经过反复协商,祝贤富与吴某某决定合伙实施该项目,约定各自占股50%

  恩威并施,垄断本村工程

  20189月,祝贤富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直言项目立项后将由他和吴某某一起承接。其他村两委干部都默不作声,会场一片静默。祝贤富心里明白,此前曾多次与其他村两委干部合伙实施工程,面对实施难度小、利润高的项目,他们都想分一杯羹。

  祝贤富和吴某某商量后,分头逐个与其他村两委干部私下协商,最终商定给予每人2万元好处费,并承诺可以合伙做其他工程,或让其单独承包小工程。同时,还暗示如果村两委干部不同意,村里工程项目将与之无缘。最终,项目顺利立项,祝贤富如愿承接了该项目,也将其他村干部一同“拉下了水”。

  不仅仅是这一个项目,据办案人员介绍,长期以来,祝贤富基本控制了本村项目的话语权,外村人即使中标,未得到祝贤富支持,政策处理等施工中发生的问题也难以解决。渐渐地,其他承包者望而却步,鲜有人参与该村工程项目的竞标。而祝贤富则通过挂靠工程公司,并让该公司寻找陪标公司的方式承接工程项目。

  经查实,201311月至20205月期间,祝贤富违规承接了53个本村工程,工程量1400余万元,占比全村总工程量近80%。工程量相对较小的项目则在祝贤富的授意下,由其他村两委干部承包。

  私心作祟,黄粱美梦终醒

  20205月,衢江区纪委区监委收到一封上级转办的举报件,反映“祝贤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垄断本村工程”。区纪委区监委立即展开调查,经查阅工程项目资料、村会议记录等,掌握了大量证据。在铁证和事实面前,祝贤富如实交代了问题。

  “刚上任时我一心想为村里办点实事,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祝贤富在忏悔书中写道。面对调查人员,每每谈到入党宣誓时的情景,祝贤富总是泪流满面,悔不当初。

  20209月,祝贤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12月,祝贤富犯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五千元。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违纪违法只能“致腐”而不能致富。“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挥霍的是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污染基层政治生态。”在全镇村两委干部集体谈话会上,大洲镇纪委剖析了祝贤富违纪违法案件,告诫新任村干部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要牢记入党“初心”,做好表率,带好队伍,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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