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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委2021年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
2021-06-17 12:02:18 来源:干部室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奋力实现“双胜利”,现就2021年1月份机关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活动主题
开出新局面,奋战新年度
二、建议内容
1.学习习近平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明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3.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精神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力量。
4.学习习近平主席2021年新年贺词
组织学习习近平主席2021年新年贺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凝心聚力,以饱满热情奋战“永宁江时代”。
5.学习《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浙江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
扛起“三个地”和“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与新时代浙商精神,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等。(该条机关、村(居、社区)党组织选学)
6.做好岁末年初相关工作
①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党支部书记传达上级关于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汇报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党员民主测评、先锋指数测评和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等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
②重新确定不计入应到会人员名单,包括年老体弱党员和流动党员等。记录本上应详细记录不计入应到会党员的姓名、年龄及原因,并做好公示。签到册中应对全部不计入应到会人员进行备注。确定的流动党员应及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③按照最新每月工资收入,重新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各乡镇街道、有关区级部门务必对下属所有两新党组织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进行把关,决不允许出现一刀切的情况)
7.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其他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