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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党员干部酒驾,要从心出发
2025-02-21 10:31:34 来源:南城街道纪工委
不久前,台州市黄岩区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启动自查自纠、召开区乡村三级党员干部专题警示教育会,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再次敲响了警钟。
酒驾醉驾危害大,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相关数据显示,近半数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驶,直接威胁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惩治酒驾也是不遗余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驾和醉驾将受到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严厉的行政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还将受到刑事处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虽未单独明确,但纪法衔接、纪在法前,党员酒驾醉驾的,将受到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公职人员也将受到政务警告直至撤职、开除的政务处分。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酒驾醉驾不仅威胁社会安全,更有损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分析近年查处的多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例发现,酒驾醉驾深层次原因,关键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身份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这个身份缺乏荣誉感,没有时刻以一个党员干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日常习惯于以平常人来看待自己的言行,少数人缺乏社会责任感,将个人的一时之快凌驾于社会安全之上。 礼尚往来掩盖下,极少数党员干部更是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与酒局,违法酒驾醉驾。一些党员干部对酒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为酒后自己意识清醒,能够和平时一样控制车速和方向,忽视了酒精对个人反应速度和判断力的影响。部分人法律意识薄弱,对酒驾醉驾的法律后果缺乏深刻认知,认为被警察查获的概率如同中彩票,只要不被查就不会出事,涉险驾车、以身试法。一些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作祟,尽管针对酒驾醉驾的法律法规出台已久,但法律执行过程中,不排除个别环节出现执法不严、徇私放水问题,导致一些党员干部产生违法成本低的错误认识。有些人更是特权思想作祟,对制度执行环节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社会关系好,认识领导多,遇事找找人讲讲人情就能摆平。
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必须从思想这个症结下猛药,彻底整治还需从心出发。
一要持续强化党性教育,增强身份荣誉感和责任感。要不断加强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的政治觉悟和法纪意识,时刻牢记党员干部的特殊身份,提高身份认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用行动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作为党员干部,更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增强身份荣誉感和责任感,当好遵纪守法的榜样标兵。二要加强普法教育,扫除思想盲区。党员干部群体虽然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但不排除部分人对纪律和法律要求缺乏全面认识,要加强党员干部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纪法意识。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意义更深刻,更能触动人心,要持续发挥酒驾醉驾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用实实在在的事例来警示党员干部算明白酒驾醉驾背后的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警示党员干部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坚决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酒驾、不醉驾。三要从严执法监督,让高压线通电生威。执法部门要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防止在查处酒驾醉驾执法过程中徇私问题的发生,堵住违法者说情打招呼的后门。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信息实时获取,相关线索快查快处,让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无处遁形。通过大数据+监督平台等科技手段,实现了对党员干部行为的实时监控和预警,有效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党员干部酒驾行为的同时,也要深挖其背后的“四风”问题,做到风腐同查、同治,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台州市黄岩区纪委监委 袁杨军)